“长城文化”首先是中国古代修建和使用长城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中华民族精神。其中也包括依托长城所形成,反映长城内外民族特质和社会风貌的文化。长城内外不同的群族的内在精神,通过文化的传承、创造和发展,既表现出民族特色也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 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是中国历史留存下来的标志性文化遗存,包含着中华文化精神的内涵,这个精神内涵最后凝聚成我们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长城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标志。长城所体现出来的中华民族在几千年文明史上形成的核心价值观。 长城文化有着中华五千年文明凝聚的特点。比如中华文化中的和合文化,主张和为贵的文化、主张和谐的文化等,有很强的中华文化特色。这些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观,成为了中华文化的一种标识。 季羡林说过“长城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本性”。许嘉璐认为,长城保护促进了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长城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和合”精神,是一种开放的、兼收并蓄的文化。长城从防御战争的产物到历史文化遗产,其承载的文化内涵太丰富了。从修建长城到戍守长城,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坚韧、勇敢、吃苦耐劳的精神。不管历史如何沧桑巨变,中华文明从来没有中断过,长城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和合”是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对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和”精神的总结。“和”是由相和的事物融合而产生新事物,是指和谐、和平;“合”是指融合、合作。和合连起来讲,在承认“不同”事物之间有矛盾和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长城的历史作用,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点。长城内外不同民族和不同经济类型的和合过程,就是相互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 修建长城是要限制内外,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限制?因为长城内外不同的政权及民族,不同的经济类型之间有矛盾有冲突。和合文化不否认,更不回避矛盾和冲突。矛盾的对立统一是要把矛盾和冲突,限定在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防止因过度的冲突而破坏了不同事物共同存在的基础,使得事物的正常发展受到影响。 和合文化有两个基本的要素,一是客观地承认不同事务之间的矛盾,二是把不同的事物有机地合为一体,以求减少矛盾的破坏性。长城的修建首先是承认长城内外相对独立存在,承认不同族群之间有矛盾和冲突,目的是通过长城缓解和减少这种冲突性。 和合文化是中国古代先哲,通过对自然及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大量观察和探索得到的智慧。和合文化产生、流传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中华各民族融合发展的过程,长城伴随并见证了这个全过程。孔子的“和而不同”思想反映出了和合文化的本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都可以用“和而不同”的思想来认识。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都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欧洲罗马帝国也是由多个民族构成的大帝国,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这个帝国演变成为现在的多个独立的民族国家。而中国始终有一种追求统一的民族文化,支持着历史上各民族成员的内聚和认同。 随着人类的进步,脱离了种族和氏族血缘的关系为基础的组织框架后,民族成了一个族群共同体的标志。民族共同体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文化替代了原来的种族血缘,成为了一个民族的基础。没有文化,就没有民族的独特性;没有民族的独特性,也就没有民族政权的独特性。在中国如果没有被各民族认同的文化作为支撑,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不可能形成的。 这种文化的认同和归属,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所有成员的认同和归属。虽然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个成员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矛盾、很多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发展到极端的时候还曾经发生过不少的战争。但这些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为生存而做出的努力。这种努力既是不同民族融合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过程。在这样一个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论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辽金统一北方时期,还是元、清统一全国时期,都一直坚守着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归属。这一点,是欧洲所没有的。 游牧民族在对中原进行侵扰的过程中,不断地吸收中原文化,也不断以自己的文化补充着中原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以农耕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够融合各民族,从根本上说还是因其文化精神的深厚博大。没有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也就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现在的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文化的很多内在成分,都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两种文化形态相互影响的结果。游牧民族的文化为农耕文化不断地补充着活力,使农耕文化最后发展成为今天的中华文化主体部分。中华文化是中国各民族,经过长期碰撞、交流、融合而形成的多元一体文化。不同地域、民族的文化以和而不同的方式,交流融会构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共同体。 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作为两种经济类型背景下产生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得以发展壮大的源泉。中华民族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互相撞击,相互补充、相互融合,最终铸就了中华民族经久不衰的凝聚力。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在长城区域的碰撞与融合,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 这一点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的认识,总体上是一致的。国外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德裔学者魏特夫,于本世纪前半期提出的“征服王朝论”。他在与中国学者冯家升合著的《中国社会史:辽》一书导言中认为: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按其统治民族进入内地的不同方式,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渗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以十六国、北魏为代表;另一类为“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辽、金、元、清均属其列。北族王朝与汉地的文化关系,绝不仅是简单的同化(Assimilation),而是双向性质的涵化(Acculturation)。 具体而言,这些认识对汉文化的态度也有程度上的差别。“征服王朝”较倾向于抵制,而“渗透王朝”较倾向于吸收。在诸“征服王朝”中,又由于从前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的差异,辽、元时期较倾向于抵制,而金、清时期则较倾向于吸收。这一观点在西方以至日本、港台学术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也引起一些争论。中国大陆的学术界,对这个观点多采取回避的态度。 魏特夫“征服王朝论”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待商榷,但他对中国北方各族王朝划分的类型,还是应该予以重视。我们的学者反感“征服王朝” 的“征服”二字,或多或少反映大汉族倾向。如果将“征服王朝”这个概念,理解成为北方民族进入中原时的方式,理解成为中原地区曾经的统治状态,就大可不必过于敏感。 承认来自长城之外的少数民族政权,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对中原的征服状态,与今天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无碍。台湾学者萧启庆1994的时候,就在《近四十年来大陆元史研究的回顾》中说:“蒙古人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是其征服及统治中原江南的结果,而不是先存事实。”他的这个观点,客观地反映了中国历史的真是状况。 很多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虽然很刻意地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色,但最终还是被强大的汉文化所同化。契丹人在与周边民族相处过程中,自己民族本位文化越来越弱,以致发展到民族内部彼此认同的东西都没有了,最后失去了本民族的核心凝聚力。契丹文化消亡了,契丹民族也就不存在了。契丹人的消亡是文化意义上的消亡,作为一个民族永远不存在了。契丹人的子孙虽然还活着还繁衍,但已经以另外一种文化形态生活,所以说他们已经是另外民族的人。 发起于长城之外的少数民族文化,通过长城区域的交流或随着少数民族政权的南下向中原汇聚,对中华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文化不断向中原汇聚与汉文化混合、融会,影响了整个中国社会的衣食住行和文化艺术,也包括思想制度等。比如:长城以南的广大农耕地区,以农业自然经济为主体,体现在文化上有一个很强烈的特征——重乡土情结。 农民漂泊在外,最难割舍的就是思乡情,故土情。古往今来,有无数的多少文人墨客以其生花妙笔抒写对故土的眷恋之情。重乡土就有一种乡土情谊的表现方式。宋人汪洙的《神童诗》中那句“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讲的人生的四大喜事中的第一项就说的是农业经济。因为要靠天吃饭,干旱是农业经济的影响巨大,所以“久旱逢甘霖”是所有农民的期盼。第二项“他乡遇故知”就是乡土情谊。 人是社会性的物种,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社会性的重要体现。农耕文化极重乡土情谊,“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本乡本土”等语句,表达的都是这个意思。农耕文化重乡土还有一个很强烈的表现,就是游子最终要回家乡,叫“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是“家”和“家乡”,是中国人的那份对家乡的浓浓思恋。修建长城的那个年代,人就是死也想死在家乡,对今天的人来说或许会感觉不可思议。 中国人心中都有这样一种特殊的感情,叫做“乡愁”。古代社会农耕民族最看重的是土地,看重家乡的山山水水,看重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父老乡亲。长城的守军很多都是背井离乡,他们一定会有很强烈的乡愁。 明代隆庆年间由浙江义乌,跟随戚继光调到长城防线的军人,他们的后裔就留到了长城。在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子峪的长城脚下,就有一块清代末年的墓碑刻有“金华义乌人”几个字。已经过去了近300年,这些人或许根本就不知道金华义乌在什么地方,死后还是在墓碑刻上“金华义乌人”,这就是乡愁。在长城防御中建功立业的人活着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可以说是一种更高的人生追求。 新时代的长城文化,彰显着与以往不一样的生命力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挖掘长城文化所蕴含的中华民族价值观,向全世界展现长城文化的独特魅力是我们的使命,也是建设长城文化经济带的初衷和任务。 (此文摘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刊发《如何理解“长城文化经济带”之概念》,作者董耀会系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河北地质大学长城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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