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评论 0 收藏 0 分享 此文

权威解答丨我国自然保护地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2019-6-28 14:25| 发布者: 中国国家公园网| 查看: 954| 评论: 0 |来自: 新华网

放大 缩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点聚焦

       一、明确了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

       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建设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生态根基。

      到2020年,提出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

       二、自然保护地这样定位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建立自然保护地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要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三、自然保护地类型这样分类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

     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自然公园: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四、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1.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 

       2.分级行使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分为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地方管理)

       3.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

       4.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

       5.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

       五、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这样创新

       1.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2.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

       4.探索全民共享机制。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

       1.建立监测体系。

       2.加强评估考核。

       3.严格执法监督。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3.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

       4.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5.加强科技支撑和国际交流。

       权威解答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何在?将怎样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8万个,保护面积覆盖我国陆域面积的18%、领海的4.6%,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存在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责任不清晰等问题,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度重视。2018年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文件中明确,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此次出台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具体举措,也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根本遵循和指引,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这有利于系统保护国家生态重要区域和典型自然生态空间,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完整保护,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根基。

       问: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必须以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要求为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明确了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目标,提出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20年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五项基本原则为:坚持严格保护,世代传承;坚持依法确权,分级管理;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中国特色,国际接轨。

       问:关于自然保护地的分类体系和功能定位,指导意见中是如何明确的?如何整合优化?

       答: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指导意见将我国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大类型。国家公园是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自然公园是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

指导意见提出了对现有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的任务、原则和要求,如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等。整合优化归并过程中,应当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遵照保护强度由强到弱、保护地级别从高到低的原则要求实施,整合优化后要做到一个保护地只有一套机构,只保留一块牌子。

       问:指导意见对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体制。

  指导意见明确改革以部门设置、以资源分类、以行政区划分设的旧体制,建立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新体制。

  统一管理,就是一个自然保护地由一个部门,一个管理机构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地类型。

  三种管理模式,即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

  两级设立,中央直接管理和中央地方共同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由国家批准设立,地方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管理主体由省级政府确定。

  分区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


       问: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国家林草局将全面调查摸清自然保护地家底,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编制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并在总结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科学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空间布局方案。按照中央要求,2020年将结束试点工作,正式设立一批国家公园。

  同时,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将符合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列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具备优先设立国家公园条件区域内的保护地整合归类为国家公园;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按照保护强度和级别就高的原则要求进行整合;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相连(邻)的同类型自然保护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合理确定归并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范围和管控分区。还要推进自然保护地立法进程,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规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公益性实现途径、综合执法等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

文章来源:新华网,部分内容综合自公众号“游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