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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眉山”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19-5-1 15:08| 发布者: 中国国家公园网| 查看: 225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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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古称眉州,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和青衣江下游的扇形地带,有2300年城市建制史。1997年建立地区,2000年撤地设市,幅员面积7186平方公里,人口350万,辖东坡、彭山两区和仁寿、洪雅、丹棱、青神四县。眉山区位优越,交通便捷,风景秀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宋代大文豪苏洵、苏轼、苏辙三父子的故乡。大诗人陆游曾赞眉山:“孕奇蓄秀当此地,郁然千载诗书城”。

东坡城市湿地公园  李继军 摄


 眉山市内山峦纵横,丘陵起伏,河网密集、动植物资源丰富,有着生态良好的森林体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生态产业、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展示眉山的风情风貌,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主办方现面向全国征集反映眉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十大工程”和“四大活动”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眉山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中国绿色时报社、《国土绿化》杂志社

协办单位: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眉山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眉山市林业局、眉山市文联、眉山市创森办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人民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频道、搜狐摄影频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报协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未来网、米拍网、中国国家公园网等

征集推广平台:图虫网、视觉中国500PX、新浪爱拍

征集主题

以“森林眉山”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反映眉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十大工程”和“四大活动”等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

“十大工程”:城市森林工程、村镇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园区森林工程、森林康养工程、森林旅游工程、森林产业工程、森林提升工程、生态文化工程、森林保障工程;

“四大活动”:森林小镇、村庄、小区、人家等六级创建活动,我为“森林眉山”植棵树系列活动,森林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树(银杏)市花(杜鹃)宣传推广活动。

(更多详情敬请关注“森林眉山”微信公众号)

本次大展分两个阶段征集作品(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第一阶段:2019年4月至5月20日

第二阶段: 5月21日至9月30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主办单位将从第一阶段来稿中推荐60幅作品出版画册,第一阶段入选作品将获得参与总评资格并赠送画册一本,两阶段不得重复投稿。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

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年后创作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允许多重曝光作品投稿。

3.作品必须取材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并能指出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官方网站: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眉山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推广征集平台:投稿者亦可在图虫网活动(tuchong.com/events)、视觉中国500PX“中国摄影报活动”部落活动专区(500px.me/tribe/cppfoto)、新浪爱拍(aipai.sina.com.cn)中注册并参与投稿。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森林眉山”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拍摄联系人:曾艳13778800520